粤港澳大湾区地理条件优越,“三面环山,三江汇聚”,具有漫长海岸线、良好港口群、广阔海域面,经济腹地广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

惠州正紧迎潮头。当今,展望“十五五”,惠州将坚持产城并举、城乡并重、陆海并进,目标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朝着“万亿城市、千万人口”迈进。
远亲不如近邻,在深圳创业成功的企业家庄桂雄在深圳市雄兴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兴盛公司”)发展的时期,更是一心想为邻居惠州贡献自己的力量。于是在2006年,经朋友介绍了解到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有地出售,便认识了产径村时任书记张育强。
雄兴盛公司经过多次实地考察论证,决定选择产径村所属的原石灰场一块荒山地并与张育强约定,委托他召集村属下的上沙、新屋场、 坑塘的村民小组组长洽谈。并口头达成了征收地协议要求,价格为:每亩水田15000 人民币, 每亩山地10000元人民币;且预付了订金30万元人民币(见附件1:收款收据)。张育强和村民小组长借机要求私下必须按每平方米10元另付给他们好处费。

2006年的10月中旬,张育强打电话要求雄兴盛公司总经理庄桂雄先支付人民币200万元。庄桂雄表示,双方连合同都还没有签订,不能付款。张育强说:“如果您信得过我们村委,相信我水哥(当地人都尊称张育强为‘水哥’),就马上汇人民币200万元到我帐上来。那样,收地的问题就可以完全解决。” 经此一说,庄桂雄考虑到对方是村主任及村委书记,是为民办事的,应该没有风险,便按照张育强提供的指定帐号付出了支票,由其小弟张锦武、廖伟军来拿走价值人民币200万元的支票(见附件2、收款收据见附件3)。

张育强收到这笔200万元款项后,很长一段时间销声匿迹,没有了征地情况的反馈。在雄兴盛公司一再追问下,张育强才表示:“现在征地的价格比你们原来提出的价格高出很多了……”随口说其中给了各村小组组长多少钱,给盖公章的人每人5万元等等。
经过多次主动和张育强等人协商,最后他们又拿来了两份假合同给雄兴盛公司,他们提出,征地价格改为:水田每亩35000元人民币,山地每亩27000元人民币,外加补偿鱼塘费60万元【其中包括:负责雄兴盛公司通路、疏通的费用为人民币5万元(注:此项费用在2008年8月10日竞又信口加码,索要人民币20万元)】,才同意和雄兴盛公司一起到当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的征地办证手续。

此时张育强开出的条件与双方最初口头达成的条件相差很大,雄兴盛公司迫于无奈的同意了他提出的条件。双方于2006年10月28日签订了《土地及补偿协议》(见附件4)。该《协议》约定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共计人民币505万元。并规定了相应的付款方式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
2008年张育强带领村民无视双方签订的《征地及补偿协议》,狮子大开口,要价达到人民币700万元!还放话出来“这次吃定他们了!给钱就有得谈,不给钱就什么都没得谈!迫使雄兴盛公司付人民币700万元,要么他们就前帐不认让雄兴盛公司灰溜溜走人,自认倒霉。”
后来了解到,张育强和张锦武等人与村民签订协议,合同却约定山地每亩为14000元、水田每亩15000元(见附件8),每亩差价竞高达13000-20000元。《征地及补偿协议》中约定共157亩,总差价高达198-321万元。

张育强和张锦武、廖伟军等人利用其职务便利,打着村委会的名义,将该地块强占后又发包给了他人,利用征地收取所谓的"租金"据为已有,贪占雄兴盛公司应得的利益。他们又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拖延将合同、协议上的受让方(乙方)名称变更为雄兴盛公司,也没将村民土地补偿款收款原始依据移交给雄兴盛公司,拖延至今;依然要求雄兴盛公司在没有承包以上土地的情况下还要支付他们300万元的经济损失,在当地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

惠州市为了发展,招商引资是一直以来的“头等大事”。这种民间俗称的“远洋捕捞”是一种严重危害国民经济发展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害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权益。雄兴盛公司强烈请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制止张育强等个别村组负责人的违法行为,还雄兴盛公司租用的土地,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法治投资营商环境,也切实保障雄兴盛公司来惠合法投资经营活动,我们将继续努力为繁荣惠州地区经济作出应有的贡献!(张祥)
